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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分居后的所得财产是共同财产吗
2026-09-17
很多人分居之后都会以为:我俩已经分开住,各过各的,我自己上班挣的钱就属于我一个人的,离婚对方分不走。其实不是这样的。 只要还没去民政局领离婚证,也没有拿到法院的离婚判决书,法律上你们仍然是夫妻关系。单纯只是分开居住,不会自动把财产变成个人的。分居这段时间,一方的工资、奖金、做生意的收入、房租收入、股票基金增值、公积金,这些正常赚来的资产,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等到起诉离婚的时候,对方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钱。 当然也有例外,分居期间的财产不算共同财产主要分两种情况: 第一种,夫妻双方白纸黑字签过书面财产协议,明确约定分居之后,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,财产互不干涉。这份协议需要双方都签字确认,光嘴上说说不算数,到法院是不认口头约定的。 第二种,属于法律本身就认定的个人财产。比如一方因为受伤拿到的工伤赔偿、人身损害补偿金;或者别人赠与、立遗嘱的时候,专门写明只给夫妻其中一个人的房产、钱款,这种不管有没有分居,都属于个人财产。
现实打官司的时候,法院也不会完全死板一刀切。 如果两个人分居时间比较长,分开之后经济独立,平时互不补贴,各自承担自己的生活费。这种情况下,各自日常使用的生活用品,一般就归各自所有,不用互相拿出来分。但如果其中一方在分居期间攒下大额存款、买了车子房子,双方收入差距很大,这笔大额资产还是要算作共同财产,多出的部分需要补偿另一方。 这里有个很重要的提醒:分居的时候,千万别想着偷偷把存款转给父母、朋友,或者悄悄变卖资产藏钱。一旦离婚打官司,对方查到你刻意转移、隐匿夫妻共同财产,法院可以判决藏财产这一方少分,甚至不分财产,得不偿失。 顺带说下大家容易混淆的一点: 分居不等于离婚,也不等于财产自动分割。哪怕分开住好几年,只要没离婚,收入默认共有。如果想真正做到分居后财产互不牵扯,最好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财产约定。 |